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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募捐与个人求助的界限在哪里?朋友圈转发募捐是否违法?

来源:网络作者:未知时间:2015-08-04

在经历了漫长十年的研究,我国第一部慈善法终于在2016316日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。早在两会期间,这部慈善领域的基本法就激起了与会代表、委员的广泛讨论,和提交大会审议的草案相比,最终文本修改达92处之多。许多评论认为,这部慈善法的立法是超前的,普法任重而道远。在法案颁布之后,对于诸如个人募捐与个人求助的区别、骗捐应作如何处理等问题,许多人都抱有疑惑,今天我就为大家解读其中一些内容吧!


一、慈善法禁止个人募捐?

【法条规定】第一百零一条 开展募捐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由民政部门予以警告、责令停止募捐活动;对违法募集的财产,责令退还捐赠人;难以退还的,由民政部门予以收缴,转给其他慈善组织用于慈善目的;对有关组织或者个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:

(一)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开展公开募捐的;

——来自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》

【法规解读】

该条款明确规定了不具有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开展公开募捐。所谓的募捐资格,是指慈善法的第二十二条规定,慈善组织公开募捐之前应当向有关民政部门申请的募捐资格证书。但通常情况下,普通组织和个人是不具备募捐资格的。那么,那些身患重病、家庭贫困以至于无法支付医药费的人们应该如何是好?他们今后将再也不能从陌生人那里得到善意的支持了吗?

对于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秘书处法案组副组长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阚珂来说,这种疑虑并不陌生。在今年两会期间,他已对这个问题作出过回应:慈善法规定个人不能公开募捐,但不禁止个人求助。

但是“个人求助”和“个人募捐”之间到底存在什么差异呢?

慈善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明确规定:“本法所称慈善募捐,是指慈善组织基于慈善宗旨募集财产的活动。”阚珂解释说,个人求助是为本人、为自己的家庭成员或者自己的近亲属,向他人或社会求助。他指出,个人求助最根本的特征是“利己”,而慈善法所规范的慈善活动则必须是“利他”的,慈善组织开展的慈善活动的受益人是“不特定的大多数人”

也就是说,如果是自己或者自己的家庭成员遭遇了困难,为了解决困难而向社会寻求帮助,不管通过什么渠道进行,慈善法都不禁止。


为什么法律要做这样的规定呢?

阚珂解释,这部法律意在引导社会公众,通过慈善组织做慈善。他认为,无论是个人求助还是个人募捐,个人要处理好善款使用及信息公开问题比较困难,在公信力方面是有风险的。

同时慈善法也对正规的慈善机构的信息公开、管理费用的比例做了相关规定,将来捐款人完全有权要求公开慈善捐款的去向,以便更好地监督。如此一来,捐款人的捐款有了保障,这将鼓励人们放心地奉献自己的爱心。


二、朋友圈的募捐信息还能转吗?

【法条规定】

第二十三条 …慈善组织通过互联网开展公开募捐的,应当在国务院民政部门统一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发布募捐信息,并可以同时在其网站发布募捐信息。

——来自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》

【法规解读】

上面说到,慈善法已经禁止个人开展公开募捐,只要是公开募捐,都需要具备相关的资格。如果慈善组织通过互联网开展公开募捐的,应当在民政部门统一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发布募捐信息。如果是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基于慈善目的,可以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,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并管理募得款物。

这条法规的规定,基本上将所有的网络募捐都包括在网络平台的管理之中。也就是说,今后在微博还是微信朋友圈或是其他的网络社交平台,无论是公众人物还是普通人,都不能发起募捐,否则就违反了慈善法的规定。

但是我认为,虽然今后个人不能公开发起募捐,但是我们依旧可以转发慈善信息平台的募捐信息来扩散求助信息。这部慈善法实际上是加大了受助者和捐款人的保护力度,让做慈善这件事更规范、更方便。


之前网络的募捐信息鱼龙混杂,知乎“童谣”事件更是严重损害了众多网民的信任。但是今后随着慈善法的实施,捐款人能够更放心地捐献自己的爱心;同时对慈善组织的管理也更加完善,一方面促进了慈善事业的发展,更能让需要帮助的个人有了更多求助的选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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